手机版 | 培训通 | 全国咨询热线:400-600-5330

仁和会计教育

会计培训,会计考证培训,学会计,会计培训班,会计职称培训,注册会计师培训,管理会计CM...

课程咨询:
25018715784000-757-730
主页 课程列表 机构简介 全国校区
更新时间:2024-04-19 11:53:10

岳阳中级会计职称培训班哪个好_岳阳仁和会计培训学校

授课机构 仁和会计教育
上课地点 中国各分校|详细地图
成交/评价 5.0分
联系电话 4000-757-730

课程详情

新闻导读
仁和会计教育(集团)成立于2002年2月。专注于会计实战教学15年,66万学员口碑验证,全国200所直营校区,以“诚信办学,严谨治校”得到了广员的一致赞誉与肯定,连续三年被多家权威媒体评为“武汉会计培训机构”和“武汉最具影响力会计培训机构”。 仁和会计建校伊始就努力打造行业品质,建立资深团队,坚守战略发展,实地社会服务。学校除兼职及特邀教师外,仅在册的全职教师就有3000多名,而且大部分是拥有高级职称的高级讲师及注册会计师,有丰富的教学、实战经验,能满足各类培训的教学需求。



中级会计职称培训

课程安排:中级会计实务、中级财务管理;中级经济法、中级经济法密训;中级管理密训、中级实务密训

课外练习
1、1500道标准化财政考试题库,掌控考点能力
2、强化考前冲刺辅导课程,荟萃,轻松提升学习效果
3、考试学霸专题交流会

课程特色
1、内容全面:从考纲到考点、从教材到章节,从知识点到梯形,多维度讲授
2、通俗易懂:通过丰富案例和专业现象解读重难点和考点,超8000家企业案例实时输送
3、事半功倍:知识框架性明显,条理清晰,全景式ppt互动课程
4、授课:由从事本课程教研工作多年,主管级别以上主讲,手把手教学
5、在线测评:章考、段考、会考和模考,考试通过 实操全面掌握

经济法基础
考察经济法 税法/知识点多/记忆难度大
支付结算法律:历年考察重点,需要重点掌握记忆
增值税、消费税法律制度考点多,分值高,需要加强记忆
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法律制度近两年新增重要考点,高频考点
劳动合同与社会保险法律制度重点掌握劳动补偿及保险缴费金额相关的计算



零基础课程收益

(1)达到独立完成财务会计工作;

(2)为取得会计更高级的职称等资格提供实践的经验并有助于对理论知识的巩固,达到事半功倍的效果。

(3)掌握手工做账、电脑建账、一般纳税人、小规模纳税人网上网上报税方法,熟练应用相关财务软件



机构简介
仁和会计教育成立17年以来,始终专注会计培训业务,为学员提供各类专业的会计考证培训服务,如初级、中级、注册会计师、CMA等;同时还提供各类实操管理培训服务,涵盖零基础系列课程、主管会计课程、管理会计课程以及高管财务课堂。真账实操课程内容涉及到时下热门行业的真实账目演练,学完即可胜任企业会计岗位工作。建立真账实操 就业推荐 上岗指导 终生辅导的一站式服务模式,让学员学有所成。



课程特色

1、内容全面:从考纲到考点、从教材到章节,从知识点到梯形,多维度讲授
2、通俗易懂:通过丰富案例和专业现象解读重难点和考点,超8000家企业案例实时输送
3、事半功倍:知识框架性明显,条理清晰,全景式ppt互动课程
4、授课:由从事本课程教研工作多年,主管级别以上主讲,手把手教学
5、在线测评:章考、段考、会考和模考,考试通过 实操全面掌握



仁和会计开展初/中级会计职称培训、注册会计CPA/CMA培训、多行业全阶段会计实操、报税模拟、真账实操等证书报考条件政策解读、就业前景、开班情况,课程收费等相关信息。仁和教育会计培训课程均有面授和线上课程可选,全国400 校区;欢迎您致电或在线留言,我们将尽快安排附近校区课程顾问与您联系,制定学习计划。

公司的组织机构

中级会计职称考试备考工作已经全面拉开了序幕,小伙伴们是否已经在为考试而努力复习着呢?为了帮助大家更为高效地做好复习备考工作,一举通关中级会计职称考试,仁和会计小编精选常见知识点,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预祝大家学习愉快,考试顺利!

【有限责任公司的组织机构】

  • 股东会
  • 股东会的职权 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会由全体股东组成。股东会是公司的权力机构,依法行使下列职权:
  • 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
  • 选举和更换非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监事,决定有关董事、监事的报酬事项;
  • 审议批准董事会的报告;
  • 审议批准监事会或者监事的报告;
  • 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 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 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议;
  • 对发行公司债券作出决议;
  • 对公司合并、分立、变更公司形式、解散和清算等事项作出决议;
  • 修改公司章程;
  • 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
  • 股东会的形式 股东会会议分为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定期会议应当按照公司章程的规定按时召开。代表1/10以上表决权的股东,1/3以上的董事,监事会或者不设监事会的公司的监事提议召开临时会议的,应当召开临时会议
  1. 股东会的召开 首次股东会会议由出资最多的股东召集和主持,依法行使职权。以后的股东会会议,公司设立董事会的,由董事会召集,董事长主持;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副董事长主持;副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一名董事主持。公司不设董事会的,股东会会议由执行董事召集和主持。董事会或者执行董事不能履行或者不履行召集股东会会议职责的,由监事会或者不设监事会的公司的监事召集和主持;监事会或者监事不召集和主持的,代表1/10以上表决权的股东可以自行召集和主持。召开股东会会议,应当于会议召开15日前通知全体股东;但是,公司章程另有规定或者全体股东另有约定的除外。股东会应当对所议事项的决定作成会议记录,出席会议的股东应当在会议记录上签名。
  • 股东会的决议 股东会会议由股东按照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但是,公司章程另有规定的除外。股东会的议事方式和表决程序,除《公司法》有规定的外,由公司章程规定。股东会会议作出修改公司章程、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的决议,以及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的决议,必须经代表2/3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



课程评价
聚划算

微信扫码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