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象春华浙江函授本科
白象春华浙江函授本科
授课机构 | 白象春华教育职业技能培训学校 |
上课地点 | 乐清市白象镇白象大道111号(中投御园2楼)|详细地图 |
成交/评价 | 5.0分 |
联系电话 | 0577-806505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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课程详情
白象春华浙江函授本科
一、招生对象和报考条件
考生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且是承认学历的各类高、中等学校在校生以外的在职、从业人员和社会其他人员,身体健康。浙江省原则上只接纳本省户口的考生,在浙参加成人高考的外省户籍考生,除凭有效居民身份证外,还需凭浙江省固定居住证明(暂住证)或单位工作证明,在居住或工作所在地的当地招生报名。
各种办学层次的考生具体要求是:
(1)高中起点升本科或专科
考生应具有高中(含中专、职高、技校,下同)以上毕业文化程度或同等学力。
(2)专科起点升本科
考生必须是已经取得经审定核准的国民教育系列高等学校、高等教育自学颁发的专科或专科以上毕业的人员。
二、白象春华浙江函授本科招生专业
层次 |
专业 |
学习 形式 |
科类 |
教学点 |
学制 |
专升本 |
财务管理 |
函授 |
经管类 |
宁波、萧山、温州、丽水 |
2.5年 (短学习年限) |
工商管理 |
函授 |
经管类 |
宁波、萧山、温州、丽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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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事业管理 |
函授 |
经管类 |
宁波、温州 |
||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
函授 |
理工类 |
宁波、萧山、温州、丽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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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 |
函授 |
理工类 |
宁波、温州、丽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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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语 |
函授 |
文史中医类 |
宁波、温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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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起专 |
会计 |
函授 |
文史类 |
宁波、萧山、温州、丽水 |
|
工商企业管 |
函授 |
文史类 |
萧山、温州、丽水 |
||
计算机信息管理 |
函授 |
文史类 |
宁波、萧山、温州、丽水 |
||
经济管理 |
函授 |
文史类 |
宁波、萧山、温州、丽水 |
||
市场营销 |
函授 |
文史类 |
宁波、萧山、温州、丽水 |
||
机电一体化技术 |
函授 |
理工类 |
宁波 |
||
物流管理 |
函授 |
文史类 |
宁波 |
||
应用英语 |
文史类 |
附收费标准:学校严格执行与当地财政收费规定收费,收费按《浙江省物价局 浙江省财政厅 浙江省教育厅关于高校学分制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浙价费[2009]292号)以及浙江省物价局关于《中国计量关于试行成人高等教育学分制收费管理的请示》的批复(浙价费备[2009]41号)规定收取。按函授、夜(业余)教学计划,高起专、专升本文理科、财经类专业,计费总学分为75学分。学校每学年按学制平均学以每学分79元进行预收,毕业前结清所有学费。
三、录取和报到
1、根据的规定,我校成人高等学历教育招生录取工作将在网上进行。学校不委托任何或个人私自从事录取工作。
2、在浙江省教育院划定低录取控制线之后,我校根据各专业的招生计划,由到低分择优录取。
3、凡被我校录取的新生,应按学校规定的时间到指定的地点办理报到入学注册手续。无故逾期不报到注册者取消其入学资格。
4、新生入学后,学校将对其入学资格进行复查,对与入学资格不符的考生,将根据有关规定予以退学。
5、各类学员报到时应按学校规定和通知要求缴纳学习费用(学费按浙江省教育厅和物价局文件规定执行)。
四、教学安排及有关说明
1、函授:以自学为基础,自学与面授相结合,每学期进行15-20天的集中面授教学,由各教学站点统一安排,时间段可以酌情调整。
2、我校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各类学生必须遵守我校的学生管理条例。对不遵守学生管理条例、不认真完成学习任务者,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五、学历待遇
参加成人高等教育学习的学生所有的理论课(包括实践环节)合格,完成专(本)科段实践课程的学习和考核,毕业鉴定符合要求由各高等院校和颁发承认学历的专(本)科毕业,本科毕业可申请学士学位,与其它承认的专(本)毕业具有同等效力。
附:成人高考报名学习流程(各阶段时间和流程以浙江省教育院公布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