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在线客服

萧山仁和会计培训学校

会计考证 会计实操 会计做账 注册会计师

咨询本校课程:
22974578270571-88051537

杭州萧山仁和会计

【仁和会计培训】0571-  QQ,仁和会计培训学校开设有:会计实操培训、会计做帐培训、税务会计培训、财务会计培训、金融会计培训、会计从业资格证培训、税务稽查培训、电算化培训、财务管理培训、出口退税培训等专业会计培训课程。预约试听体验课及更多课程优惠活动请在线咨询或致电我们值班老师!!

2017年中级会计职称备考工作已经拉开了序幕,小伙伴们是否已经在为而努力复习着呢?为了帮助大家更为地做好复习备考工作,一举中级会计职称,仁和会计小编精选常见知识点,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预祝大家学习愉快,顺利!复习备考过程中有任何疑 问都可以点击咨询在线客服>>>

【有限责任公司的成立】

(一)有限责任公司设立的条件

根据《公司法》的规定,设立有限责任公司,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股东符合法定人数

《公司法》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由50个以下股东出资设立。《公司法》对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人数没有规定下限,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人数可以为1个或50个以下股东,既可以是自然人,也可以是法人。

2.有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全体股东认缴的出资额

(1)注册资本。有限责任公司的注册资本为在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的全体股东认缴的出资额。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决定对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实缴、注册资本低限额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2)股东出资方式。股东可以用货币出资,也可以用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可以用货币估价并可以依法转让的非货币财产作价出资;但是,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得作为出资的财产除外。实物出资是指以房屋、机器设备、工具、原材料、零部件等有形资产的所有权出资。知识产权出资是指以无形资产,包括着作权、专利权、商标权、非专利技术等所有权出资。对作为出资的非货币财产应当评估作价,核实财产,不得高估或者低估作价。根据《〈公司法〉司法解释三》的规定,出资人以非货币财产出资,未依法评估作价,公司、其他股东或者公司债权人请求认定出资人未履行出资义务的,人民法院应当委托具有合法资格的评估对该财产评估作价。评估确定的价额显着低于公司章程所定价额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出资人未依法履行出资义务。但是,出资人以符合法定条件的非货币财产出资后,因市场变化或者其他客观因素导致出资财产贬值,公司、其他股东或者公司债权人请求该出资人承担补足出资责任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3.股东共同制定公司章程

公司章程是记载公司组织、活动基本准则的公开性法律文件。设立有限责任公司必须由股东共词依法制定公司章程。股东应当在公司章程上签名、盖章。公司章程对公司、股东、董事、监事、管理人员具有约束力。公司章程所记载的事项可以分为必备事项和任意事项。必备事项是法律规定的在公司章程中必须记载的事项,或称必要事项;任意事项是由公司自行决定是否记载的事项,包括公司有自主决定权的一些事项。

4.有公司名称,建立符合有限责任公司要求的组织

公司的名称是公司的标志。公司设立自己的名称时,必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并应当经过公司登记管理机关进行核准登记。公司应当设立符合有限责任公司要求的组织,即股东会、董事会或者执行董事、监事会或者监事等。

5.有公司住所

设立公司必须有住所。没有住所的公司,不得设立。公司以其主要办事所在地为住所。

(二)有限责任公司设立的程序

1.订立公司章程

股东设立有限责任公司,必须先订立公司章程,将要设立的公司基本情况以及各方面的权利义务加以明确规定。

2.股东缴纳出资

股东应当按期足额缴纳公司章程中规定的各自所认缴的出资额。股东以货币出资的,应当将货币出资足额存人为设立有限责任公司而在银行开设的账户;以非货币财产出资的,应当依法办理其财产权的转移手续,该转移手续一般在6个月内办理完毕。这里的手续,是指过户手续,即将原来属于股东所有的财产,转移为属于公司所有的财产。如股东以房产出资的,必须到房管部门办理房屋所有权转移手续,将房屋所有权人由股东改为公司。

3.申请设立登记

股东认足公司章程规定的出资后,由全体股东指定的代表或者共同委托的代理人向公司登记机关报送公司登记申请书、公司章程等文件,申请设立登记。公司经核准登记后,领取公司营业执照,公司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签发日期为公司成立日期。

我国《公司法》规定,有限责任公司成立后,发现作为设立公司出资的非货币财产的实际价额显着低于公司章程所定价额的,应当由交付该出资的股东补足其差额,公司设立时的其他股东承担连带责任。

此外,我国《公司法》还规定,有限责任公司成立后,股东不得抽逃出资。但在实践中,股东常常采取各种手段抽逃出资,导致公司资本不实。为了公司资本之维持,维护公司债权人利益,《〈公司法〉司法解释(三)》进一步作了具体规定。

根据《〈公司法〉司法解释(三)》的规定,公司成立后,公司、股东或者公司债权人以相关股东的行为符合下列情形且损害公司权益为由,请求定该股东抽逃出资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1)将出资款项转人公司账户验资后又转出;

(2)通过虚构债权债务关系将其出资转出;

(3)制作虚假财务会计报表虚增利润进行分配;

(4)利用关联交易将出资转出;

(5)其他未经法定程序将出资抽回的行为。

公司股东未履行或者未履行出资义务或者抽逃出资,公司或者其他股东请求其向公司履行出资义务或者返还出资,被告股东以诉讼时效为由进行抗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公司债权人的债权未过诉讼时效期间,其依照规定请求未履行或者未履行出资义务或者抽逃出资的股东承担赔偿责任,被告股东以出资义务或者返还出资义务超过诉讼时效期间为由进行抗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相关热点

仁和会计为大家提供中级会计职称培训班,中级会计职称培训及全新开班信息,主要针对取得大学专科学历,从事会计工作满5年的学生,导师通过丰富案例和专业现象帮助学员解读重难点和考点,实践理论相结合,从考纲到考点、从教材到章节,从知识点到题型,多维度讲授,手把手教学,让学员实现知识,实务,三重收获。
2023-07-24 09:35:31
初级会计职称培训学校,初级会计职称培训适合具备国家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高中毕业以上学历,希望快速掌握初级会计实务的人员,实力派师资教研团队授课,从考纲到考点、从教材到章节,从知识点到题型,多维度讲授,通过丰富案例和专业现象解读重难点和考点,为学员不久的考试打下良好的基础。
2023-07-24 09:35:46
注册会计师培训学校,注册会计师培训班/课程大全,适合有志从事财务工作的零基础考生,经验丰富的会计教师小班模式授课,智能化教学线上线下结合,精辟讲授教材精髓,逐题解析历年真题,仿真模拟考试让学员提前适应考试节奏。
2023-07-24 09:35:46
会计双证培训,会计双证培训课程适合零基础想要进入会计行业的人员,经验丰富的实战会计教师手把手的授课指导,远程教学与个人实操练习相结合,熟练帮助学员掌握会计理论知识和管理会计入门技能和处理各行业账务的能力等,让学员实现“知识、实务、”三重收获。
2023-07-24 09:35:46

提交咨询,立享机构品质服务

联系号码
想学什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