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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司法警官职业学校招生条件
云南司法警官职业学院为一所政法类全日制人民警察高等职业院校,由省司法厅领导、省监狱管理局管理,为副厅级单位。2018年成功创建为云南省特色骨干院校。本文将介绍云南司法警官职业学校的招生条件,为有意报考的考生提供参考。
【学院介绍及办学历史】
云南司法警官职业学院为一所政法类全日制人民警察高等职业院校,由省司法厅领导、省监狱管理局管理,为副厅级单位。云南司法警官职业学院始建于1980年4月,时称“劳改干部轮训班”。1981年6月, 省政府同意在“劳改干部轮训班”基础上成立“云南省公安厅劳改工作干部学校”,同年12月,省政府同意在同一校址成立中等专业学校“云南省公安厅劳改局技术学校”。1983年3月,省政府决定将“云南省公安厅劳改工作干部学校”、“云南省公安厅劳改局技术学校”合并,定名为“云南省第二公安学校”,同年面向社会招收应届高中毕业生。1994年12月《中华人民共和国监狱法》颁布施行后,“云南省劳改工作警官学校”于1995年9月更名为“云南省司法警官学校”。
1998年1月,学校以优异成绩被司法部评为全国首批部级重点中专学校。
2003年1月,经省政府批准、教育部备案,在“云南省司法警官学校”的基础上独立升格组建为云南司法警官职业学院,开办高职大专教育,并实现了省政府“当年批准、当年组建、当年招生”的指示要求。2009年经中央政法委、司法部等15部委批准,被列入全国政法院校招录培养体制改革试点单位。2010年初,通过云南省教育厅人才培养工作水平评估。
2011年先后被云南省教育厅、昆明市委市政府评为云南省省级文明学校和昆明市平安建设先进单位。2013年至2021年连续三届被昆明市委市政府评为市级文明单位。2015年11月教育厅专家组对学院特色教学开展评估,评定为最高等级“特色通过”。2018年成功创建为云南省特色骨干院校。
【初中起点:五年制大专专业】
法律事务专业、安全防范技术专业
【招生条件】
报考考生应符合以下条件:
1.拥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品行端正,组织纪律性强。
【学生管理特色、学生待遇与就业】
1、学生在校期间统一着警察院校学员制服,佩戴学员标志,实行警务化管理。学生按规定享受奖、助学金,对于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按规定还可享受相关资助政策。
2、学生毕业后,国家不包分配。按照“市场导向、政府调控、学院推荐、学生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的就业机制落实就业。
本篇文章对招生条件及管理特色等进行了介绍,目前学校面向全省招收初中起点五年制大专学生,想要咨询或者报名学校的学生,可以在页面中拨打电话,有专门的老师电话告知报考注意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