课程详情

课程大纲
按照中国营养学会教育培训中心统一制订教学大纲授课:
(一)基础课程大纲
1.职业道德
2.医学基础知识
3.营养学基础知识
4.各类人群营养知识
5.食物营养与食品安全
6.公共营养
7.营养教育和健康促进
8.相关政策法规标准;
(二)四级技能培训大纲
章节 内容
较好章 膳食调查与评价
第二章 人体营养状况测定和评价
第三章 膳食指导和评估
第四章 食品营养评价
第五章 社区营养管理和营养干预
(三)三级技能培训大纲
章节 内容
较好章 膳食调查与评价
第二章 人体营养状况测定和评价
第三章 营养咨询和教育
第四章 食品营养评价
第五章 社区营养管理和营养干预
培训对象
(1) 幼儿园保健医生,学校校医,医疗机构及社区卫生站的医护人员、社区工作者;
(2) 母婴健康服务机构、养老机构工作人员、管理人员;
(3) 企事业单位食堂、酒店、月子会所、家政服务从事营养配餐人员及厨师;
(4) 从事食疗调理、营养干预、健康管理、药膳养生等行业的从业人员;
(5) 康复保健、健身塑形、美容养生等机构的工作人员;
(6) 食品保健品企业营养从事人员,食品检测监督人员,企事业单位准备从事本职业的人员;
(7) 对营养、健康知识感兴趣的个人和团体;
(8) 想要通过健康的饮食调理身体健康的人群,如减肥、三高、肿瘤等人群
报考条件
1.四级公共营养师(具备以下条件者)
(1)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1年以上。
(2)具有医学或食品专业中专毕业证书。
(3)经四级公共营养师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2. 三级公共营养师(具备以下条件者)
(1)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6年以上。
(2)取得四级公共营养师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4年以上。
(3)取得四级公共营养师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3年以上,经三级公共营养师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4)具有医学或食品专业@专科及以上学历证书。
(5)具有非医学或食品专业@专科及以上学历证书,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1年以上。
(6)具有非医学或食品专业@专科及以上学历证书,经三级公共营养师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苏州市补贴政策(失业保险政策)
1.报名前,可前往所在区域的社保中心,查询一下此课程是否在就业技能培训专业(工种)补贴目录中;
2.缴纳失业保险,累计缴纳失业保险费36个月及以上(含视同缴费时间)的;
3.职工取得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和申领技能提升补贴期间,均应为“企业职工”参保状态;
教育的核心是教学质量,有质才有量,有质才有发展
好的团队决定高品质
我们的宗旨,“以学员为中心”
商业街分校
苏州市吴江区流虹路468号吴江中心商厦2F
三里桥分校
苏州吴江区运东大道1133号409(幸福里乐广场)
吴江城南分校
苏州市吴江区华邦一号楼十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