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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说明
经济师职称实行统一制度,由统一组织、统一大纲、统一试题、统一评分标准。资格设置两个级别:经济专业初级资格、经济专业中级资格。参加并合格者,获得相应级别的专业技术资格,由人事部统一发放合格。
1993年1月,人事部下发了《人事部关于印发<经济专业专业资格暂行规定>及其<实施办法>的通知》(人职发[1993]1号),决定在经济专业人员中实行中、初级专业技术资格制度。工作由人事部和部分专业主管部门负责,日常工作由人事部人事中心负责。
上海人才培训(市场)促进中心是上海市金融培训示范单位。合格率。
二、考核条件:
经济专业职称分为二级:经济师初级职称和经济师中级职称。
级别 | 报考条件 | 费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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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级经济师 |
报名参加经济师初级职称的人员,除具备基本条件外,还必须具备高中以上学历。 高校应届毕业生,须持能够证明其在年度可毕业的有效证件(如学生证等)和学校出具的应届毕业证明,到现场办理确认手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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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级经济师 |
1.大学专科毕业,从事专业工作满6年; 2.大学本科毕业,从事专业工作满4年; 3.获第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结业,从事专业工作满2年; 4.获硕士学位,从事专业工作满1年; 5.获博士学位。 已评聘非经济系列专业技术职务的在岗从事经济工作的人员,可报名参加相应级别的经济专业技术资格。 实行资格办法以前,已评聘担任中、初级经济专业职务的人员,可报名参加相应经济专业中级资格或初级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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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科目:
初级:经济基础知识、专业知识与实务;
中级:经济基础理论及相关知识、专业知识与实务。
初、中级《专业知识和实务》科目均分为工商、农业、商业、财政税收、金融、保险、运输(水路、公路、铁路、民航)、人力资源、邮电、房地产、旅游经济、建筑经济15个专业。
各科试卷均为客观题,在答题卡上作答,140分。考生时可携带钢笔或圆珠笔(黑色或蓝色)、2B铅笔、橡皮、无声无文本编辑功能的计算器。分两个半天进行,各个科目的时间均为2个半小时。
四、时间:
每年举行,时间一般安排在11月初。
五、培训特色:
:根据经济师情况,其整个教学包括:精讲基础知识+系统分析+模拟,出勤率达85以上,并参加当期可免费复读直至通过。
六、报名须知
参加培训人员,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学历(原件及复印件)、近期1寸照片1张(蓝底或白底均可,不可红底)办理报名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