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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郑州监理师公告

关于2021年度郑州监理工程师职业资格考务工作的通知

河南各省辖市、济源示范区、省直管县(市)人力资源社会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交通运输局、水利局、省直及中央驻豫有关单位,各大专业院校:

为做好我省2021年度监理工程师职业资格考务工作,根据《人力资源社会部办公厅关于2021年度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工作计划及有关事项的通知》(人社厅发〔2021〕4号)和人力资源社会部人事中心《关于2021年度监理工程师职业资格考务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21〕5号)精神,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时间、科目及设置

5月15日

上午09:00--11:00   建设工程合同管理

下午14:00--17:00   建设工程目标控制(3个专业)

5月16日  

上午 09:00--11:00   建设工程监理基本理论和相关法规

下午 14:00--18:00   建设工程监理案例分析(3个专业)

本次统一设在郑州市区。

  二、设置

监理工程师职业资格设《建设工程监理基本理论和相关法规》(客观题)、《建设工程合同管理》(客观题)、《建设工程目标控制》(客观题)和《建设工程监理案例分析》(主观题)4个科目。其中《建设工程监理基本理论和相关法规》和《建设工程合同管理》为基础科目;《建设工程目标控制》和《建设工程监理案例分析》为专业科目。专业类别分为土木建筑工程、交通运输工程和水利工程,考生可根据实际工作需要选报其一。监理工程师职业资格实行4年为一个周期的滚动管理办法,参加4个科目(级别为考全科)的考生必须在连续4个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参加2个科目(级别为免二科)的符合免试基础科目考生须在连续2个年度内通过相应科目,方可获得资格。已取得监理工程师一种专业职业资格的考生,报名参加其他专业科目的(级别为增报专业),可-基础科目,在连续2个年度内通过相应科目,可获得相应专业合格证明,该证明作为注册时增加执业专业类别的依据。

、报名及免试条件

凡符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交通运输部、水利部和人力资源社会部《关于印发<监理工程师职业资格制度规定><监理工程师职业资格实施办法>的通知》(建人规〔2020〕3号)规定条件的考生均可报名参加监理工程师职业资格。

(一)参加4个科目(考全科)条件

凡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业务素质和道德品行,具备下列条件者,可以申请参加监理工程师职业资格:

1.具有各工程大类专业专科学历(或高等职业教育),从事工程施工、监理、设计等业务工作满6年;

2.具有工学、管理科学与工程类专业本科学历或学位,从事工程施工、监理、设计等业务工作满4年;

3.具有工学、管理科学与工程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或专业学位,从事工程施工、监理、设计等业务工作满2年;

4.具有工学、管理科学与工程一级学科博士学位。

(二)参加2个科目(免二科)条件

具备以下条件的,参加监理工程师职业资格可-基础科目:

1.已取得公路水运工程监理工程师资格;

2.已取得水利工程建设监理工程师资格。

申请-部分科目的考生在报名时应提供相应材料。

(三)参加2个科目(增报专业)条件

已取得监理工程师一种专业职业资格。

(四)关于工作年限

报名条件中的专业工作年限计算截至时间为2021年12月31日。

四、报名办法

2021年度监理工程师职业资格实行资格报名证明事项告知制(以下简称告知制)。

考生报名时可自主选择是否采用告知制方式办理相关事项。考生作出后,也可在报名截止前撤回申请,撤回申请的考生本年度该项不再适用告知制;在专业技术人员资格报名中存在虚假行为和中有违纪违规行为被记入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诚信档案库且在记录期内的考生不适用告知制。

有关告知制具体内容请登录中国人事网(http://www.cpta.com.cn)资格报名证明事项告知制专栏查询。

(一)选择告知制的办理方式

适用并选择采用告知制方式报名参加的考生,应在报名前仔细了解相关资格的报考条件、符合报考条件所需的证明义务和证明内容、考生的内容、不实可能承担的责任、资格核查部门的核查权力和考生的配合义务等,由本人在网上报名系统填报信息,采用电子方式签署告知书(电子文本),一经提交即具有法律效力,不允许代为。

(二)未选择告知制、撤回申请、不适用告知制办理方式

考生应在报名前仔细了解相关资格的报考条件、符合报考条件所需的证明义务和证明内容、资格核查部门的核查权力和考生的配合义务等,由本人在网上报名系统填报信息后上传相关证明材料扫描件以备核查。

五、报名时间、程序、资格核查、缴费及打印准考证时间

(一)报名时间

网上报名时间:2021年3月19日9﹕00至3月26日17﹕00。考生应在报名期间完成所有报名程序并下载《2021年度监理工程师职业资格报名表》(下称《资格报名表》)一式两份,以备核查。

(二)报名程序

1.报名照片预处理

专业技术人员资格报名服务平台(以下简称“报名平台”)实行注册和报名照片资源共享,不再对照片进行审核。考生注册之前,请登录中国人事网(http://www.cpta.com.cn)或河南人事网下载“照片审核处理工具”软件,自行进行照片审核处理,只有通过审核处理后新生成的报名照片才能被报名平台识别,照片上传后系统会自动审核通过。

2.网上注册

考生登录中国人事网(http://www.cpta.com.cn),选择“网上报名”栏目,进入报名平台,按照提示认真填写个人注册信息,个人信息真实、完整、准确,并上传已处理好的照片。

若为已注册老考生但还未完善学历、学位信息,登录时请按照系统提示完善学历、学位信息。

考生应在报名前完成用户注册。请考生牢记注册用户名和密码,以备缴费环节和打印准考证环节使用,并且可在以后报考其他资格时使用。

3.网上报名

考生登录报名平台,点击左侧“进入网上报名”栏目,选择“监理工程师职业资格”,下一步报考省份选择“河南省”,认真阅读《报考须知》和《专业技术人员资格报名证明事项告知制告知书》,在报考信息填写页面按照要求进行填写。

 报名按照属地原则:省直和中央驻郑副厅级以上单位(在省人事中心有主管单位报考代码的,下称“省直单位”)的考生在选择“地市”和“审核点”时,应选择“省直”(请勿错选为郑州市);省辖市、济源示范区考生应选择相应省辖市、济源示范区;省直管县(市)考生选择原省辖市;实行人事代理单位(或个人)的考生应选择档案存放地的省辖市、济源示范区。

报考信息确认无误后,请点击“报名确认”(报名信息确认后,考生若需修改报名信息,请点击“修改报名信息”取消确认状态,修改完毕后请再次进行确认;采用告知制方式办理的考生报名确认后如需修改信息须撤回申请,本年度该项不再适用告知制;缴费后不能修改任何信息)。选择并适用告知制方式办理的考生须签署《专业技术人员资格报名证明事项告知制报考书》。

(三)资格核查

   资格核查分网上在线核查、网上上传证明材料和考后核查三种方式。资格核查由住建部门、交通运输部门和水利部门负责。网上报名结束后,省市两级住建部门、交通运输部门和水利部门要及时到省市两级人事领取考生上传的证明材料。

    1.网上在线核查

    (1)考生提交注册信息后,报名系统对考生身份、学历学位等信息进行在线核查。核查结果将在提交信息后24小时内反馈。身份信息或学历学位信息在线核验“未通过”或“需人工核查”的,都不会影响报名。

   (2)考生提交报名信息后,对学历学位、所学专业、工作年限等内容与特定条件相符合情况进行在线核查。

    2.网上上传证明材料

需网上上传证明材料的考生:不适用告知制的;未选择告知制方式办理相关事项的;身份、学历学位、所学专业等无法在线核查或在线核查未通过的;撤回申请的。

3.考后核查

在合格标准发布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住建部门、交通运输部门和水利部门完成对合格拟取得人员报名资格核查工作。由于被核查人原因造成无法在规定期限内完成核查的,被核查人员务必在次年该项报名前接受核查,逾期视为放弃资格。

 (四)缴费时间及办法

1.缴费时间

网上缴费时间:2021年3月22日9:00至3月28日17:00。

考生必须按时缴费,在规定时间内未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

2.缴费办法

考生在规定时间内进入中国人事网 (http://www.cpta.com.cn),进入报名平台,按照提示步骤进行网上缴费,缴费须使用银联卡。按照河南省财政厅、河南省物价局《关于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收费标准的批复》(豫价费字[1996]第294号和豫政[2008]52号)的规定,报考《建设工程监理案例分析》的收报名费60元,报考其它三科的每科收报名费40元。

网上缴费的考生,可在缴费截止1个月后的30天内到河南省人事中心领取发票(节假日除外),未在规定时间内领取发票的,视为放弃领取发票。个人领取发票,带本人身份证;单位领取发票时须自行汇总本单位缴费考生信息并加盖公章。

(五)打印准考证时间

2021年5月10日9:00至5月14日17:00,网上已缴费的考生登录中国人事网(http://www.cpta.com.cn),自行打印准考证。

六、监督监管及虚假处理

(一)监督监管

实行报名证明事项告知制后,资格核查部门依法依规对考生进行核查,在、考中、考后运用在线核查、现场核查、协助核查、随机抽查、考后核查等方式对考生内容开展核查。合格标准发布后,由行业主管部门和省人力资源社会部门对合格拟取得人员进行联合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对于实名举报的,必须核实处理。

(二)虚假处理

1.前,资格审核部门在核查或者日常监管中发现考生不符合报考条件的,报名无效,已交费用不予退还。

2.后,资格审核部门在核查或者日常监管中发现考生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得的,当次全部科目无效;取得或证明的,资格或者证明无效。

3.有提供虚*明材料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取得相应资格或者证明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1号)第十条、第十二条处理。涉嫌犯罪的(包括但不限于伪造、变造、买卖机关公文、证件、印章,伪造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印章等),依法移送司法机关。

七、

使用由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交通运输部、水利部组织编写、人力资源和社会部审定的2020年版《监理工程师职业资格》,可在相关网站免费下载。

中国建设监理协会网站(http://www.caec-china.org.cn/)、交通运输部职业资格中心网站(http://www.jtzyzg.org.cn/)及中国水利工程协会网站(http://www.cweun.org/)。

八、资格*

考生所有科目合格并通过资格核查后,可登录中国人事网(www.cpta.com.cn)查询验证职业资格。纸质下发后,由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统筹安排发放事宜。

九、注意事项

(一)各省辖市、济源示范区、各有关单位要加强对监理工程师职业资格工作的领导和指导,分工协作,密切配合,工作的顺利进行。

(二)考生时,必须携带身份证、准考证方可入场,携带的文具于黑色墨水笔、2B铅笔、橡皮和无声无文本编辑功能的计算器。备有草稿纸,供考生使用,考后收回。

(三)《建设工程监理案例分析》科目为主观题,在专用答题卡上做答,考生在答题前要仔细阅读人员注意事项(试卷封二)和作答须知(专用答题卡首页),答题时须使用规定的作答工具在专用答题卡划定的区域内作答。其余各科均为客观题,全部在答题卡上作答。

(四)考生参加时要妥善保管好自己的试卷和答题卡,防止他人抄袭造成雷同答卷。结束后采用技术手段甄别为雷同答卷的答卷,将给予无效的处理。

    (五)为减少考生跨地域流动造成疫情防控压力,考生须在工作地、居住地报名参加。考生须严格按照《河南省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生疫情防控注意事项》(可登录河南人事网新闻动态栏目查询)及城市的疫情防控相关要求参加。

    (六)考生可登录中国人事网(http://www.cpta.com.cn)查询。

 

 

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厅   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河南省交通运输厅              河南省水利厅

 

                                2021年3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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